欢迎访问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员会网站!
 
加入收藏 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社情民意

关于取消公务员考试身高限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11-24  
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好!谢谢您在百忙中点击我的信件。 《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里面有“男性身高1.60米、体重48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体重42公斤以上”才算合格的规定 ,除浙江、安徽、重庆外,其他的省份和国家公务员录取也都有相关的规定。 身体的高矮胖瘦,和性别、民族、相貌俊丑等一样,是人的自然属性,也就是说,这些属性都是自然状态,是个人不能选择的,也很难改变。可以限制的只能是经过后天学习、训练而形成的社会属性,比如学历、阅历、能力等。人的自然属性不应该成为某个人选择职业的必然条件,限制身高体重的做法是以歧视的方式侵害了报考者的平等就业竞争权。 我的身高只有146cm,我在网上查资料时,也看到了很多跟我情况相似的人,我们并没有生理缺陷,但是却遭到了公务员的求职路上的歧视,让我们的身心都遭受了很大的伤害。公务员的选拔是选“材”还是选“才”,公正的选拔制度的建立能否考虑一下我们的感受。希望您能理解我们! 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