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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国内居民楼内低频噪声法律空白

发布时间:2012-01-15  
尊敬的代表好, 我们的提议:完善国内居民楼内低频噪声法律空白 近年来,城市高层纷纷林立,于是就有了电梯、水泵等低频噪音源,同时,开发商为了节约土地并节省成本,将配电房、水泵等统一安装在小区底层,没有做满负荷和老化实验,造成了低层的居民不堪其扰。专家表示,低频噪声对人体是一种慢性损伤,容易使人烦躁、易怒,甚至失去理智,长期受袭扰的话,还可能造成神经衰弱、失眠、耳鸣等神经官能症。 全国的低频噪声投诉此起彼伏,屡见不鲜。虽然“低频噪音”对人们的影响巨大,然而,对低频噪音的监管,却一直游离于现行法规的规范之外。广大市民向环保局投诉后,“我们无法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只能帮助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业主可以依法提请民事诉讼。”环保局工作人员建议。打官司的成本高,在其它投诉方法无门下,更多的市民选择了憋忍。 环保部有专门低频噪声法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减少社会纠纷,由于侵害“建设部”和“开发商”利益,被迫两发函说明该法规不适合居民楼内噪声。 新法规《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 的起草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参与者都是设计院、开发商,没有我们水泵房噪声受害者或低频研究专家的参与,标准出台是不公平和不完善的。这标准只代表开发商和设计院利益,却侵害着我们广大群众利益,而且里面也没有涉及到低频噪声方面的测量。 详见: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329/1/303588.shtml 邮箱:18928936788@189.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