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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启用“生均教育经费指数”考核政府教育投入

发布时间:2012-03-05  

 

    政府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责任主体。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应当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生均教育经费指数”指标强化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确保地方财政的投入到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周洪宇说:“4%的目标早在1993年就提出,是大家多年的期盼,相信这个目标今年一定可以实现。但是,鉴于各种现实的原因,也需要对如何实现4%保持审慎的态度。”

    周洪宇指出,目前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要建立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统一统计口径,不允许随意扩大或减少统计内容,确保“货真价实”地实现目标,而不是做简单的数字游戏。“不是为了达标,各种投入都可以往这个‘篮子’里装的。”

    周洪宇建议,应当启用“生均教育经费指数”(即生均教育经费与人均GDP之比)考核地方政府的投入行为,以此约束某些地区人均GDP大幅增长、排位靠前,但各级教育生均经费长期摆尾的现象。

    经过对2009年各省(市、自治区)数据的实测,周洪宇发现,有14个省份人均GDP指标排位与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位次严重错位,其中相差5位以上的有12个省份。若能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中分离教育转移支付与本级教育投入,用来考核本级财政性生均教育经费与人均GDP的差距,其激励效果必定更为显著。

    周洪宇建议,地方政府应当进一步明确“三个增长”:保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