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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全国两会】周洪宇:关于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量: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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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提出,要形成几个能够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以及一些重要城市群。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要求将长江经济带建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三大增长极之一,从区域发展国家战略上看,作为长江经济带脊柱和中部地区崛起主体,长江中游城市群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一道构成了我国相对完备的区域发展格局。

“十三五”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湘鄂赣三省围绕《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强战略部署,在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建立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和《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行动宣言》的基础上,不断在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市场一体化和社会事业等重点合作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但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在上升为国家战略方面的进程相对滞后。长三角地区和成渝地区先后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明确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客观上,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融合发展难度要远大于其他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面积过大,武汉、长沙和南昌经彼此间距都超过250公里。主观上,长江中游城市群相关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形式大于内容、行动弱于概念,存在一体化运行与合作模式尚不健全等诸多体制机制障碍。

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和发展要结合存在的老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一体化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统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抓好重点工作,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总要求,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为突破口,以聚焦关键核心为克难攻坚点,形成中央谋划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发展格局、地方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态势。

其一,进一步完善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谋划与务实推进相结合的制度供给体系

鄂湘赣三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均进一步明确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任务。湖北提出“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湖南提出“主动对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江西提出“支持大南昌都市圈协同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些构想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从合作经验来看,已形成“4+X”省会城市开放合作模式。从2013年起,武汉、长沙、南昌和合肥四省会城市就坚持每年轮流主办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至今已举办了8次,不仅在武汉设立了城市合作秘书处,而且建立“决策—协调—执行”机制。另外,各地率先打破公积金贷款管理城市壁垒、开展省际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发动长江中游26个城市创建“大商会”合作机制、民间商会区域一体化新模式加速演进,推出长江经济带旅游精品线路、发行“旅游一卡通”等领域取得成效。

因此,现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需要完成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同时避免过去高开低走、后续乏力的老问题,走出“地方在观看、区域在观望、国家在观察”的困境,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要在理论理念、体制机制上有突破性创新。

其二,逐步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推进具有标志性和引领性的重大举措方面的机制运行场景

从经济建设成就看,长江中游城市群拥有人口优势、资源优势和庞大的消费市场,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强大国内市场。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5885.3亿元,年均增速达7.51%,成为全国重要的消费大市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优势明显。

从开展商务合作方面看,20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商务合作座谈会签署商务合作协定,2017年商务部发布《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规划》,机博会、光博会、农博会等在省会城市召开,城市群会展业战略合作联盟影响力逐步扩大。

从深化社会事业共建方面看,推进新闻出版广电战略合作,召开了“2017书香湘鄂赣”全民阅读工作三省协商会,城市群“四城有戏”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深入,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联盟、推进中三角消费维权一体化发展、开展“扫黄打非”区域联防整治行动,2019年20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会,推动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做深做实。

因此,现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要不断突破行政壁垒和要素市场分割,共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避免地方锦标赛主义的影响,各地在推动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上升为国家战略中保持一致性和连续性。

其三,加快构建为城市群功能培育打开新空间、带动城市群核心功能实现新突破的落实、落地、落效力度提升机制

在稳步推进产业协调方面,湖北省2015年就设立总规模为2000亿元的省级产业基金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三省旅行社成立中三角旅行社联合体大联盟;岳阳、九江、咸宁、宜春和黄石5市20县成立天岳幕阜山全域旅游示范新区,形成旅游扶贫联盟共识;组建湘鄂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协同攻关重大科技命题。

在携手共促环境保护方面,三省签署《长江中游湖泊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联合宣言》;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环境合作会(2019年)在推动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等七个方面合作达成共识;2019年湘赣构建省际河长协作机制。

在创新动力赋能“双循环”新格局方面,“十三五”以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动能持续提升,2019年的技术市场成交额为2088.9亿元,占全国比重达9.33%。长江中游城市群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9个,略低于长三角地区(33个),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12个)相比优势明显。长江中游城市群较强的科技创新实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赋能。

因此,长江中游城市群要在取得的上述成就基础上,逐步提升其承东启西、引领全国的力度,深化连南接北、辐射全球的功能,在构建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诸多重要领域久久为功、持续用力。

建议:

1、将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国家战略层面,要深刻认识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围绕强化全国新型要素配置能力、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未来产业引领能力和内陆开放枢纽与互联互通能力建设,确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包容和平衡理念,在规则、模式、治理等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创新上跨越发展鸿沟。建议国家发改委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在规划中用单独篇幅表述,加强国家战略指导,提高鄂湘赣三省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以规划为抓手开启新一轮的顶层设计,可参考长三角地区建立“1+N”的规划政策体系,由国家发改委编制规划,并在规划基础上制定三省实施方案。

2、建立高规格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实施推进机制

在部委和湘鄂赣层面,由国家有关部门及湘鄂赣三省共同建立高规格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委员会,由三省每季度轮流主持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每年一次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会议,压实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国家部委的支持政策接力,对现有政策执行进行绩效评估。同时,在委员会下设协调执行机构,推进日常工作,学习成渝地区互派干部的做法,建立定期的会商协同制度、日常联络机制,支持各城市合作共建,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融资、财税分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政策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加快推进标准互认,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等;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智库以及民众积极参与建设。

3、推出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主体功能的核心领域支持机制

建议各部委“十四五”规划中加大布局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比重,增加正面支持清单内容,确立优先发展领域,以点带面加快一体化进程。出台鼓励湘鄂赣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的支持政策,鼓励相互设立产业链供应链中心,推动城市群内各级企业互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子公司。近期可以从数字经济入手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实现弯道超车,建设内陆数字贸易高地,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数字经济建设方案》。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多中心协同发展示范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端制造业、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建设,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共同体,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学大院大所合作。夯实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基础,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组建红色旅游联合体,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赋予示范区执委会相关省际管辖权、规则话语权和建设指导权。

4、打造一批基于核心项目和平台的要素流动机制

立足先行先试,充分利用长江中游城市群特色产业间存在互补的巨大空间,由部委授权、湘鄂赣企业分别出资,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交通集团、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集团、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集团等大型领军龙头企业,从而打开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统一运输市场、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战略合作空间。以三省在“十四五”规划中都着力提出的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作为重点支持选项,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航空公司,打造中部航空货运门户枢纽,构建省会城市开放合作新模式。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母基金,下设各类种子基金,用于跨区域合作的重大项目落实、重大政策执行的资金引导。

5、深化升级重点地区和次级都市圈的区域合作机制

在区域合作上走“三头六臂”模式,不仅在武汉、长沙、南昌等省会层面加大区域合作力度,而且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区域的升级合作层次。将原来省级层面举办的各项活动升级拓展到长江中游城市群层次,更多举办类似长江中游城市群进出口博览会等形式的活动。推动次级都市圈同城化机制探索,加快湖北的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襄十随神,湖南的环长株潭、江西的昌九等次级都市圈协同发展,以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卡通为着力点,构建快速便捷都市通勤圈;建立都市圈间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探索协同治理新模式。由湖北的襄阳和宜昌、湖南的岳阳和衡阳、江西的九江、上饶和赣州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协作联盟,在各副中心城市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领导机构。同时,以增强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为目标,深入推进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步伐,解决毗邻区域合作定位不清晰、合作重点不突出的问题。每个毗邻区域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机制的探索,强化咸宁-岳阳-九江地区围绕幕阜山区生态领域、荆州-岳阳-常德—益阳围绕洞庭湖绿色农业领域、九江-黄石-黄冈围绕临港经济进行的合作。

6、完善区域间核心诉求的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群内利益分配、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对跨区域投资与产业承接、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生产要素流动与畅通等利益分享与成本补偿设计合理的政策安排和落实机制。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当前可以在各自优势领域以增加相互投资为着力点,出台中游城市群相互投资办法,规定近期各自优势企业相互投资清单和数量比重,企业优先在城市群内采购原材料,为城市群内部企业投资设置特别优惠税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