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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湖北省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发布时间:2015-09-02来源:本站 浏览量: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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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之下,在省编办的精心策划下,在各级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省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我省在简政放权方面的改革成绩非常突出

    简政放权是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简政放权的核心举措。国务院先后分8次下达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00多项。

    为配合国务院的取消与下放,我省目前已先后完成了前6批400多项的承接工作.国务院下放的第7批和第8批共1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正在承接之中,预计下半年完成。承接率超过80%,在全国与其他省比较属于第一方阵的省份,目前也是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余下的第7批和第8批共100多项,因为才下达不久,且从国务院下达文件到省编办与国务院各部委以及省政府各行政部门之间有一衔接的过程,但承接工作今年下半年很快都将完成。

    我省在取消和下放省里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工作也非常到位.2013年省纪委监察厅移交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责任到省编委时,我省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12项,以及子项目600多项.省里共分三次取消下放288项 子项目500多项,并制定了《行政审批通用目录》,明确规定了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各市县自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多少浮动只能在10%以内)。

    在非行政许可的取消调整工作方面,我省亦走在全国的前列。随着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深入,非行政许可要求不再保留,具体按三种方式取消或调整:绝大部分直接取消,有一部分虽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仍有保留必要的,通过立法将其调整为行政许可,还有一部分虽有保留必要,但无法通过立法转变为行政许可的则将其调整为内部管理审批事项。我省原有几百项非行政许可目前绝大部分已经取消,目前还有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非行政许可,还处于取消调整的待定状态。今年下半年这25项中央指定由省里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将根据国务院的相关立法和指示进行调整和取消。

  (二)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模式方面的改革,我省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

    1.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在全省范围建成了网上审批通用系统,全省38家行政审批单位已有18家可以通过该通用系统完成网上审批,还有19家可以通过自建系统完成行政审批工作;

    2.着力推进并联审批。2014年底在投资项目领域建成了12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实现了“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

    3.积极推进集中审批平台建设。实现审批项目、审批人员、审批权力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完事”。目前已制定了集中审批改革总体方案,并已批准了交通厅、住建厅、药监局等有10行政审批单位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实现单位内部行政审批三集中;襄阳和鄂州开发区,葛店开发区,东湖高新区,沌口开发区分别成立了行政审批局或政务中心,探索集中批新模式;

    4.制定了《市县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 ,统一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范围,其中市级行政审批265项,县级行政审批226项,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

   

二.湖北省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简政放权方面还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平衡和基层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能力不足够的问题

   虽然我省在简政放权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并不说在这方面我省已经毫无问题了。

   首先,我省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问题上,还局部存在下放不同步的问题,表现最突出的是投资领域,如环保,住建,土地等部门存在着行政审批不同步的问题;

   其次,我省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能力方面发展不平衡,省一级行政部门的承接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市州一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承接能力基本上没问题,县市一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承接能力相对较弱。主要因为如下原因造成:一是人员编制不足,二是技术力量不够,三是经验匮乏,四是作风不很过硬。

   2.红顶中介治理工作尚未实质性启动

    红顶中介是指有政府背景的中介。这种中介的特点是:戴着市场的帽子,拿着政府的鞭子,收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这种中介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政府部门自己设立的中介机构性质的机构,往往表现为政府机构下属的事业单位或者行业协会;第二种是政府部门指定的中介机构;第三种是指与政府部门有着利益输送关系的中介机构,这种中介服务往往收费高,耗时长,服务不规范,大大侵蚀了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成果。湖北省红顶中介想象依然非常严重.但我省目前并没有采取是实质性的治理行动.

   3.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还没有大范围铺开

    在推进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方面,我省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在省一级的并联审批的方式仅限于网上并联审批,并联审批的领域仅限于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主体仅限于12家。虽然,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沌口开发区、葛店开发区以及襄阳市成立行政审批局或政务中心,局部建成了现实版的并联审批平台,目前正从一站多点式并联审批向一站一点式集中审批过渡。但在湖北省一级和其他市州县一级都没有建立起现实版的并联审批平台,更不要说建立集中审批平台。究其根源主要有二:一是不愿交出权力,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在构建集中审批平台时,尚有违法改革的担心;特别对集中审批模式中的一枚公章管审批,能否在外地得到承认的问题充满疑虑。

   4.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流程清单还未普遍制定

    编制并公布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审批流程是便民利企,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央的文件要求。我省在三大清单制定方面尚未普及,虽然所有州市都编制了权力清单和流程图,但还没有编制责任清单,只有部分县市编制并公布了权力清单。省市州尚未编制责任清单,是因为中央才刚刚提出文件要求,而县市只有部分制定权力清单,主要是因为技术力量不够。  

   5.网上审批和网上并联审批覆盖率还很低

   湖北省目前共有36家审批机构,大部分将网上审批平台并入到湖北省网上办事大厅,但目前尚有19家没有并网,目前正在一家一家做工作,目前湖北省各部门网上审批覆盖率差异较大,低的只有20%-30% ,高的如农业厅、交通厅、住建厅达到80%, 少部分网上审批覆盖率能达到100%。这与其他省比较还是比较低的,特别是市县其覆盖率更低。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部分行政审批机构不太愿意并网,不太愿意行政审批在网上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二是因为有些单位不愿意抛弃其原有网页系统,因为前期的投入较大,用起来顺手;三是在县级单位行政审批网上操作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

 

三.湖北省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之若干建议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政策性文件,对未来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思路和方案进行全面部署与规范。这也是借鉴其他省政府的经验,目前有很多省份都已经出台了这种政策性文件。同时,针对湖北省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解决简政放权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

    1.对全省所有县市级行政审批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一次摸底,并根据《市县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工作量对人员编制进行一次必要的调整,使人员编制与行政审批事项更加协调合理.

    2.通过文件要求各省直行政审批部门对其下属的市县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有步骤的人员培训,以提高基层行政审批人员的素质,而直接提高基层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

    3.在县市一级普遍推行行政服务外包制度,将收件、文件处理等大量简单重复的政务服务外包出去,从而间接提高基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目前东湖高新区已经采取这种方式将大量简单重复的政务服务外包给深圳特发集团物业服务公司,由该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出14人在前台提供优质服务。

    3.进一步优化市县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将一些便民利企,而没必要由省一级行政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下放给市县,比如非交通标志设置许可等等,同时将县市实施的此类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给乡镇实施,比如婚姻登记等等

    4.通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方式,用“来凤之狠”强制下放,或通过网上纵向并连审批平台建设解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平衡的问题。

(二)两年之内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并联审批全覆盖,并适当扩大集中审批的试点范围

    集中审批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政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局一枚印章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能否在外地得到承认的问题;又如行政审批局或政务中心行使所有行政审批权是否合法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试点,因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集中审批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但并联审批有利于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便于统一监管,同时方便百姓和企业,且其运作模式也非常成熟,同时也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完全有必要在全省推开。

    虽然在全国,并联审批也没有普遍推开,但湖北是一个敢为人先的省份,完全可以走在全国的前列,争取在两年之内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并联审批全覆盖,最终为集中审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与并联审批相比较,集中审批更能够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是并联审批的升级版,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应该适当扩大集中审批的试点范围. 

(三)充分利用高校法学人才资源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完成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流程清单的制定工作

    在随县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县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没有完成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审批流程图的制定,主要是因为法律人才的缺乏.而湖北是教育大省,武汉是全国的法学重镇,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法学界名列前茅,加上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其他高校,法学人才资源非常丰富,湖北省完全可以通过挂职担任县市编办副主任的方式,从湖北高校法学院招募一批年轻法学教师和在读法学博士以及优秀法学本科生到县市等基层去帮助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审批流程图的编制。

(四)尽快实质性启动红顶中介的治理工作

    红顶中介正在侵蚀着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作为敢为人先的湖北省应尽快实质性启动红顶中介的治理工作。红顶中介的治理的关键是要斩断它们与政府之间的利益链条。

    1.尽快尽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规范湖北省红顶中介的治理工作,不论是地方法规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

    2.尽快对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摸底,编制清单,并对哪些可以同事中和事后监管的中介服务大胆取消,并以清单为基础编制《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同用目录》;

    3.尽快对湖北省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底,编制清单,明确红顶中介的范围,并根据三种不同的情况加以整改:对于行政部门自己设立的中介机构性质的单位,应该给予一个适当的过度期,使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命令禁止行政审批部门指定或建议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命令禁止政府行政部门领导或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中兼职;

    4.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各种中介服务的价格,对于不同服务质量和服务资质,通过价格幅度加以调整;

    5.效仿广东惠州市的成功经验,以各级政务服务中为平台,建立中介服务超市,便民利企,集中监管;

    6.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通用目录,规范中介服务,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五)尽快出台行政审批绩效考核标准、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和事后管理办法

    并联审批与集中审批的相比较,最大缺点,是协调的难度相对较大,因为在并联审批模式下,各行政审批部门在作为并联审批平台的行政审批局或政务中心,设立审批窗口,人员编制仍然归属各行政审批部门,作为并联审批平台的政务中心,只是作为整体协调者而已,审批权力仍然掌握在各行政审批部门,因而协调难度会相对较大,我们随县的调研中发现,制定行政审批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行政审批考核的职能赋予作为并联审批平台的行政审批局或政务中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保障行政审批局或政务中心协调的有效性.因此湖北省应尽快在省市三级制定行政审批绩效考核办法,并在建立现实版行政审批平台的基础上赋予其行政审批绩效考核的职权。

    目前其他很多省份都在省一级层面出台了行政审批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我省有较多的市州都已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办法,但省级层面没有,因而应该尽快在省级层面出台行政审批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

(六)将信息网格化平台建设与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建设结合起来,提高网上审批和网上并联审批覆盖率

    在随县调研中我们发现网格化信息平台中设有“办事在村”栏目,通过该栏目村民可以事先知道各种行政审批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递交的材料,是否收费及费用多少,审批流程和时限等等。但该系统并不能直接用作网上审批或并联审批平台,不过如果将网格管理员配齐,同时对信息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完全可以用作行政审批平台,方便居民和企业。

     因此我省应该加快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将信息网格化平台建设和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结合起来,必将大大方便广大农村居民和企业,同时提高网上审批和网上并联审批的覆盖率。

(执笔人:简基松,民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