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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元代表建议加强对新修订的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

发布时间:2017-03-07来源:本站 浏览量: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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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断爆出“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公主”、“穿山甲董事长”等食用穿山甲事件,这些事件都是以前发生,近日被人民广泛关注。直到现在破坏野生动物事件还是很多。百度一下,“张网捕鸟”新闻有1450多条、网页有34000多条,全部是报道各地发生的张网捕鸟事件。2017年以后发生的分别是,2月18日是浙江新闻联播报道的“冬春时节冬春时节鸟类栖息 违法张网捕鸟多发”,央视网视频2017年1月10日以“农田里张网捕鸟 谁如此残忍?”为题报道在成都发现的张网捕鸟行为。1月3号楚天都市报报道在东湖梅园旁的湖中岛上,竟有人张网捕鸟!

据央视网报道2017年1月1日,有人在海口沙滩放生海龟、海鳗、甚至还有蟒蛇,放生完就匆匆离去,导致这些习惯生活在丛林的蟒蛇无处可去,只能在沙滩徘徊,最后许多已经死亡。据报道在海南部分市民以为是积德行善,会定期去南渡江、万泉河等地放生野生动物,其中,外来物种占半数,外来物种中,龟类占八成。而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这类这些盲目放生外来物种的,‘好心办坏事’的现象是禁止的,但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并没有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另外还有2017年2月19日浙江在线报道,“抓癞蛤蟆犯法?”,淳安一农民抓了114只癞蛤蟆食用被警方刑拘。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修订,于2017年1月1日实施。但是尽管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经实施,从以上前面例子看出,食用、随意放生、破坏野生动物事件并没有减少,可见对法律的宣传还需加强,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湖北省委会秘书长周建元提出建议:

   一、广泛学习宣传,增强人们法律意识。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作用。有一些与时俱进的内容,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遗传资源的保护,完善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及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回应了社会关注的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明确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规范和强化野生动物的猎捕、人工繁育、利用、进出口及救助和放归、放生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对违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非法贸易的防范和处罚力度。但是,有的公民不学法,不知法,更不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新内容,导致违法犯罪。也有些明知道不能猎捕,为了获取个人利益不惜以身试法。为保证这部法律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加强学习宣传,使其广为知晓,深入人心。

   二、创新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要更加直观,更加生动地宣传,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格局。除了传统的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景区、进餐馆”的系列宣传活动外,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多的特点,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直播等新媒体,使现代信息技术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服务,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三、以案说法,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宣传。对一些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依法审判时,要采取“依法办案,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如采取案发地进行就地公开审判,让审判的过程成为法制教育的课堂;将一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通过电视等进行直播庭审,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众知道滥捕乱猎杀、食用野生动物、违规放生等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