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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黄石市委会:推进基层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8-08-14来源:本站 浏览量: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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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黄石市委会会员贺冬云、王文丽


     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中医药宝库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湖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独特的作用。今年6月以来,我省出台《促进中医药发展振兴的若干意见》,立足我省中医药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实化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影响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因素

     经调查,我们发现中医药在基层的发展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制约着中医药的振兴发展。

      一是限制中医、西医双证注册,制约了中西医取长补短。许多既懂中医中药又通西医西药的执业医师,由于《执业医师法》对于中医、西医双证注册的限制,临床中各科确实需要中西医取长补短以提高疗效无法落到实处,制约了中医的振兴发展。

     二是医保报销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我省基层的很多医院,对于中医药及中医治疗都不能报销,部分只能住院报销。甘肃省,杭州市等省市,在门诊使用中药能报销一定的比例,鼓励群众看中医,用中药,而实际上中药的使用确实是可以缩短病人治疗疗程,降低病人的负担的。

    三是医院、药厂药商缺乏推动中医药振兴的动力。由于药品的价格无利可图,为了应付国家对西药价格的零差价限制,药厂不生产或少生产不挣钱的药品,药商不送或少送不挣钱的药品给医院,医院就让医师少用药、多检查,现在已经产生了医院“过度检查”的现象,这不利于中医药在医院推广应用。

      四是传统中医“父子相传”“师徒相授”不利于中医药创新发展。受传统习惯影响,民间老中医非常受欢迎,但他们既不愿意共享自己的经验,又缺乏对新生事物和现代科技的敏锐感和认知力,无形中束缚了手脚,很难创新发展。医院的中医门诊就诊患者少,高校毕业的年轻中医医师因收入低,只有另辟蹊径,造成中医人才流失严重。

     五是中医药发展缺乏疾病诊断标准及疗效评价体系。中医在医疗活动中,对于疾病的诊断标准和疗效评定仍处于构建阶段,还很不完善和全面,在医事活动中,往往需要挂靠西医评价体系,造成两个方面的消极因素:第一是不利于医者掌握中医技术,二是出现纠纷时,就不利于中医药医事活动的开展,对医生行医积极性和医院发展不利。

     二、推进中医振兴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⒈提高医院中医药的医保报销比例。在政策上进行引导,让群众切实得到实惠,提高在门诊和住院中的中药饮片以及中医治疗的报销比例。

     ⒉增加医保中的中医诊疗项目和合理确定中医收费标准。完善中医诊疗项目的收费政策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并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处方调剂费,根据医生资历提高中医诊查费、治疗费,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的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⒊明确各医院的中医药房配备标准和中医药数量。针对基层医院没有中药房、药房中药不齐全、数量不足、质量差等问题制定明确的标准,推进医院依照要求建设中药房,配齐中药品。

     ⒋放宽对西学中人员的政策限制并给予职称晋升优先。国家提出振兴中医药的口号,放宽了民间中医的限制,民间中医从事中医诊疗不需要中医执照,只需要中医师承证和确有专长证就行。建议放宽对有西医执照的全日制中医研究生,以及在中医药大学正规学习过的年轻中医从事中医的限制。

     ⒌抓好民间中医医术研究和老中医的传帮教带工作。

     老中医的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是继承发扬中医药学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议由各地方卫计部门牵头,成立民间中医医术研究机构,多举办“师带徒”等中医传承活动,充分利用老专家的“传、帮、教、带”,是提高中医临床素质人才培养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