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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题:关于实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3-08-01  
案题:关于实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的建议 案由: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社会成员均须接受的基本教育。它作为典型的公共产品,必须由国家承担,政府提供。公民有义务把学龄子女送到学校去接受教育,国家更有义务担负义务教育的全部费用。一般来说,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即是对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学生免收其学费、杂费,同时不免费提供给学生教科书、伙食、校服等。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实施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且效果显著。日本在战败后经济受重创的情况下,仍于1947年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1963年起,开始不论是国立、公立或私立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免费供应教科书给学生的范围逐步扩大。1969年起实施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全体学生所用教科书免费供应,一些地方还为学生提供学习用品和交通补助费等。美国的大多数州不仅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而且对幼儿园和高中生,都免费提供教科书。发展中的国家如朝鲜也已如此。如果说过去“义务教育不义务”,主要还是由于我国的经济较落后,条件不具备,那么,随着近20年来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已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基础,特别是在未来不久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及以上时,国家更是应该而且有可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因此,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从历史还是从现实,从国外还是国内,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都具有必要性、必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 之所以建议从农村开始首先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一、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达到7.9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62.3%,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在校生占全国在校生的绝大多数。今天农村在校生的受教育条件已有很大改观,这是不可否认的,但他们仍是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教育大国亟需特别关注和关心的最大的学生群体。农村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之重,难中之难。农村教育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成败。二、农民也是中国的公民,他们与城市居民一道,共同参与并推动了中国近20年来改革开放的现代化进程,他们也理应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国家不但不能重城市,轻农村,重城市居民,轻农村居民,反而应该为过去实行的有关城乡政策所导致的事实上的不公平,给予农村和农民更多的补偿。三、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薄弱,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国家级贫困县)的教育财政支出更是捉襟见肘,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教育需求,加上“普九”欠债过多,非国家予以重点倾斜和照顾,实难以继续维持下去。长期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中义务教育阶段所占比例过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合计1.93亿人,占各级保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78%,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占总投入的比例始终低于60%,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占总投入比重近年来还不足30%,这样的经费投入比例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在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中,政府财政拨款所占比例也不高。尽管近年来,由于中央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有所增加,但最高也只达到64.9%,还有相当部分的经费是通过农村教育费附加费教育集资、学杂费等非政府渠道来筹集的。尤其是目前农村地区实行的税费改革,客观上使义务教育投入面临更大的短缺。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从其实行的情况来看,农民的负担确实减轻了,但它却直接冲击了农村的义务教育。过去可以征收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费改税后取消了此类经费来源下面的不许收,上面给的又不够,使原本就缺口较大、基础较弱的农村义务教育“屋漏偏遭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参加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前,我们调研农村中小学办学情况时了解到,为了省电省钱,即使天色很暗,学校也常常不开灯,学生视力受到一定影响。还有的为了节省开支连试卷也不印发,学生很少做习题练习,学习用品奇缺。有的连教师用的粉笔、墨水也向小卖部赊买。四、在农村开始首先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具有一定可能性。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合计约1.93亿人,按农村总人口的比例70%算,农村在校生约1.3亿人。按小学生约为初中生人数一倍算,农村小学约为0.85亿人,初中生约为0.45亿人。按人均GDP与生均财政经费比例的国际平均数算,小学每年每生需500元,初中每年每生需1000元,两者合计约875亿元。如从国家级贫困县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贫困县592个,农村人口1.98亿,约3000万学生,其中2000万小学生,生均500元,约需100亿元;1000万初中生,生均约1000元,也需约100亿元,两者合计约200亿元(全国政协义务教育课题组调研结果约需105亿元)。因此,无论是200亿元,还是105亿元,国家目前都是有能力首先从农村(特别是最贫困最急需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的。 建议:1.分清责任,规范制度。农村义务教育是国家的责任,必须由政府提供,不能搞什么“人民教育人民办”。应尽快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修改《义务教育法》,或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明确中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承担责任和比例,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稳定来源。同时,在今年朱镕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等文字,加上“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向责,分类承担,,分级管理,以省为主的新体制”等字,使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更明确。所谓“分类承担”,即是根据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对现有的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应由中央政府拿钱全部承担;对欠发达的地区(包括省级贫困县)则主要由省里拿钱承担(中央也应适当予以补助);对发达的地区,可由市县自己承担,因为当地政府有这个能力。 2.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此次工作可由易到难,先点后面,先从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着手,再逐步向内陆延伸;从中西部地区启动,再向东部地区扩展;从农村小学阶段起,再扩大到初中阶段。这样,在财力上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是可以承担的。此事最好从今年开始选点试验,有条件的先做,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做,争取三五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一句话,就是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承担,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不赶一窝蜂。我认为,如果此项工作能真正开展,将是新一届政府所做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一项功德无量的事业,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