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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和推广新国服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3-05  

 


周洪宇2015年人大议案建议


  关于设计和推广新国服的建议


案由:


  中国有着5000年的文明史,从古至今沉淀出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至今仍散发出绚丽多彩的光芒。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涵盖各个方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生活风俗的方方面面都有重要的影响。


  “礼”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经过不断发展演绎,成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独有魅力,对于提升国家软实力,展示国家形象具有重大的意义。这其中,礼仪作为展示“礼”文化的精神具有重要的媒介作用。在中国的传统礼仪文化中,服饰穿着也是一种重要的礼仪,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包括款式、花纹、布料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衣服的款式和花纹都蕴含着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社会风俗的变迁。


  衣裳的制作是人类社会进步即文化的产物,服饰本身就是一定社会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其它国家和民族也都有各自民族特色的服饰,形成了多样性的服饰文化。而代表一国或地区特色的服饰现在通常被称为国服。国服是代表一个国家的象征性的服饰,也是一个国家多年发展历程中文化、艺术积淀的浓缩产物。国服和国旗、国歌、国徽都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号召力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和国家形象的代表。在历史上,我国的服饰文化几经历史变迁,对东亚各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在今天,却没有一套被国人所普遍认可的国服,不能不说是礼文化中的一大缺憾。


  一、设计和推广新国服是传承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客观需要。


  中国自古即被誉为“衣冠上国,礼仪之邦”。《左传?定公十年》疏:“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故称华。”中国又称“华夏”,这一名称的由来就与华服有关。


  衣冠“礼仪”之规,把礼仪和服饰视为民族之范以及“道德”的法度,我国古文化“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把服饰提高到了“治国立本”的地位。夏商时期,我国开始建立礼制,与相关的礼仪活动所对应,便出现了各种冠服制度,如祭祀时着祭服,朝会时着朝服,婚嫁有吉服,从戎有军服,服丧有丧服等,到了周代,冠服制度随着周礼的成熟逐步完善,并被纳入了“礼治”的范围,成为礼仪的一种表现形式。服饰文化是礼仪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服装中蕴藏着政治、经济、文化、民俗乃至个性品位等丰富的信息。设计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国服并予以推广,可以由形及神,由外及内,更好地传承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精髓。


  二、设计和推广新国服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展示中国形象的需要,是民族自信的标志。我国古代有着绚丽多彩的服饰文化,展示了不同时期社会的风俗习惯和民族发展融合的历史进程。汉服、唐装、旗袍等等都曾风靡一时,为世人所熟知。世界其它国家地区也有自己独特的服饰文化。日本有和服,韩国有韩服,越南有奥黛,印度有纱丽,这些有着浓郁民族风韵或醒目的国家特点展示了一个国家民族的魅力。在外交场合、重大节日庆典甚至是国际比赛场上,今天可以看到每个国家民族独特的服饰文化,彰显着不同的民族文化风情,从而为其它国家的人民所关注和赞赏。我国是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大国和有着56个民族的大家庭,设计一套蕴含我国传统文化精髓和民族地域特色的国服,“着我汉家华裳,兴我礼仪之邦”,在传统节日和外交场合穿着,有利于展示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和民族形象,穿着属于本民族的国服,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民族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和高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提倡全面大力弘扬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因此推出新国服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建议:


  1. 纵览历史,各国各民族的服装的流行,既有统治者的喜好偏向,又是社会大众自然选择的结果。因此,设计和推广新国服,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又需要行业协会和服装企业的积极推动,更需要社会大众的热情参与。有鉴于此,建议文化部委托其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联合中国服装协会、中华国礼文化发展委员会、北京服装纺织行业协会等国内重要服装业协会和企业,以及有关服装院校和科研机构,组织起来,共同制定新国服发展战略规划,尽快开展设计工作。


  2. 以传统服饰文化为基础,设计符合时代精神的新国服。


  现在,学界对国服的设计建议主要集中在汉服、唐装、旗袍和中山装上。汉服宽衣大袖,当作国服,于生产生活极为不便,难以成为公众日常流行的穿着。唐装实则与唐朝服饰没有半点关系,其对于服饰材料颜色和图案的选择极为有限,一定程度上显得过于俗气,不够大气庄重。旗袍则是对清朝旗装的改良,体现了东方女性的独特魅力,但并不适宜多种场合穿着。而曾一度被世界公认为中国“国服”的中山装,是1911年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所设计,并在1929年被国民政府定为礼服,同年公布的《服装条例》又选定旗袍为“国服”。中山装以日本学生服和军官服为原型进行改进,不能展示中华民族独有的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因而也不适宜作为新时期的国服。


  作为新国服,应兼具中国民族特色,又符合当前的时代精神和流行元素,这样才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3.以多元化的设计理念,设计多款国服并存的服饰系统。中国不但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还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大家庭。因此国服的设计应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和民族文化特色。这样多元化的主题决定了国服的设计必须有一系列不同的款式构成。经过不断的改良和公众的自然选择,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公众普遍接受的新国服。


  4.新国服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文化、风俗、流行、实用等多种元素,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情趣。建议新国服以古代“汉服唐服”为主,汲取各少数民族服装和西式服装的长处,体现华夏文化的理念与精神,同时要庄重、大气、方便。一定要体现我国的民族特色、时代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5. 成立国服设计评审委员会,广泛征求设计方案。为体现国服设计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建议以文化部门为主成立新国服设计评审委员会,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担任评委,向社会各界征询设计方案和建议,从而设计出能真正体现我国民族精神和时代风貌的新国服。


  6.新国服应适应不同场合的需要,形成一个系列。新国服需注重实用,应包括男装、女装和童装等。以礼服为主,可用于官方人士国际交往、国内重要政治、文化场合,民间还能用于重大传统民族节日、婚礼、成人礼、祭礼等重要场合。


  7.拟定《国服条例》,对各种场合的着装作出详细规定。在设计的新国服受到广大公众所普遍接受时可以拟定《国服条例》,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予以颁布实施。


建议人: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