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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01  

周洪宇2017年全国人大议案建议

  关于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一、案由: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是中国亦是汉字文化圈的地区和海外华人的传统节日之一。主要活动有赏月、观灯、吃元宵、猜灯谜、耍龙灯、耍狮子、踩高跷、划旱船、扭秧歌、打太平鼓等传统民俗表演。主要目的是大众娱乐,但是其社会文化意义却不仅仅是娱乐,作为春节的收尾之节,元宵节还承担着承前启后的功能,也就是在这一天,从除夕开始的庆祝活动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但根据现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宵节并不属于法定的放假日期。这有悖于我国传统的文化思维,不利于我国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

  本人在十一年前,即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曾经提出应将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都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见个人网站“洪宇在线”的“议案提案”栏2006年全国人大议案建议),这个建议绝大部分内容后来被采纳。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方案》中增设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国家法定休假日。将传统节日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体现的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回归。但很遗憾的是,元宵节至今仍然被排除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这不能不说是“美中不足”。为此本人借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机会,再次提出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建议,请予研究采纳。

  二、案据:

  (一)、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客观需要

  从传统意义上,中国的年节从腊八开始到正月十五,或者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这是一个时间段。一般来说年前是忙年,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一时团聚,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是拜年,拜年一直要到正月十五,这一天是年节最后一天,是春节的收官阶段,一般民俗讲过完元宵才算过完年。气为节之本,节气体现了一种氛围、一种仪式、一种参与。若是公众对节日的内涵了解甚少,参与的热情不高,缺乏对仪式的尊重,节日就会变得冷冷清清,沦落为一种大众休闲的理由与机会,混同于普通的双休日,那么过节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近年来,在过节形式多元化的趋势下,传统节日最大的危机,不在于过节方式发生了变化,而在于大众缺乏对节日内涵的了解、对传统的习俗深刻的认识。

  传统元宵节,人们都会用五颜六色的纸做出各种各样的灯笼,现在大家都从商店随便购买一个挂上,现代社会,由于元宵节没有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一天疲惫的工作结束之后,很多人连挂灯笼的兴趣都无法提起;而作为元宵节最大载体的庙会、灯会、集会,也因为不是假日和安全因素的考虑,在很多地方被“一刀切”的禁止和取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了形式的尊重,又何来节日内涵的表达。因此,基于节日的重要性以及对传统文化传承的忧虑,作为与清明、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同等重要的节日,把元宵节纳入法定假日就成了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必然。

  以放假的形式体现节日的重要性,是国际通行做法,这样能更好的继承的发扬民族传统文化,能更好地去体现节日内容,因为,无论是节日的准备,还是亲身的参与,都应该有相应的假日时间做保障。在带薪休假没有全面落实,而传统过大年的习俗又根深蒂固的大背景下,元宵节放假成为了一种必然之选。

  文化表达与传承不能只说不做,更重要的是,若是没有相应的形式沿袭,没有基于文化认同的基本敬畏,整个文化习俗从内到外都被人为掐断,那将是传统文化面临的真正危机。曾经国内的端午节也是不放假的,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对于端午节的文化传承重视度不够,直接导致了2005年韩国将端午祭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引发了我国国民的忧虑与愤怒,因此,我们必须用不同的眼光去审视我们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很显然,若一个重要的节日,连法定假日都没有,如何去传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如何证明我们珍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呢?

  (二)、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是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迫切需要

  2008年6月,元宵节选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因为不是国家法定假日,大部分人连元宵节的来历都不甚清楚,许多国民以为元宵就是吃个元宵而已,并且在工作日中匆匆忙忙就结束了,根本没有体味假日的时间和空间,就更谈不上去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了。没有了基于文化传承的形式坚守,没有了基于内涵敬畏的仪式敬重,那么传统节日在现代延续和继承过程中,就会消失殆尽,民族个性和自信也就无从谈起

  元宵节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态,千百年来绵延不绝,历久弥新。它以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形式,展示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表达着人们对美好理想、智慧与伦理道德的追求与向往,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承中华美德的重要载体。

  元宵节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审美情趣,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谐为美的社会伦理思想,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到社会和谐的逻辑进程;体现了中华民族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社会进步的文化价值观;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朴实、热情、开朗、健康的品质特征,民族性情尽显其中。我们为我们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感到骄傲和自豪!

  在当今世界多元文化并存、东西方文化融合的形势下,我们应将其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从现代社会的理念和视角,揭示元宵节的内在价值,发挥、拓展和强化其功能,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保持民族特色,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

  (三)、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是适应经济越发展、国家法定节假日越多这一趋势,进一步提高人民幸福感的客观需要

  从世界范围内看,处于经济上升时期的国家,节假日都是较少的。一个是国家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效益利润的迅速扩大,老百姓追求个人收入的提高,过上更好的生活。当发展到国家有一定的财富积累,老百姓解决了衣食住行的基本要求,有一定的消费休闲能力时,这时假期就会逐渐增多。当处在欧美那样的发达阶段时,假期就更多。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国家财富的增长主要来源于知识经济,科技的创新。对劳动力的数量要求和累计工作时间要求相对降低,而主要来自于对劳动力高技术,高文化素质的要求。而老百姓在这个时期,虽然外部的竞争压力依然存在,并且有加剧的趋势,可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大大改善,催生出对更多假期的要求。而中国现在已处于这个阶段初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财富的累聚,放假天数应该会越来越多。因此将元宵节纳入为法定节假日是是适应经济发展趋势,提高人民幸福感的需要。

  (四)、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是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最近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现实需要。

  不久前,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这里已经讲得非常明确了,要“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而且将“元宵节”也作为这一工程的重要内容。既然如此,有必要尽快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否则,“贯彻落实”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三、建议:

  建议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席办公室设国家旅游局)积极考虑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假日并尽快实施,以强化和延续我国的元宵节文化内涵,让国人通过元宵节假日体味节日的欢乐和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放松精神和身体,让其回归于传统与初心之态,更好的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建议人:周洪宇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